。
3、炎黄村镇将现在所有服装款式样板,一次性部转让给鄂家村,以使鄂家村能够迅速掌握多种款式服装的生产能力。此后,炎黄村镇每设计出一种服装款式,将有选择地转让给鄂家村,转让形式永远为无偿。
4、炎黄村镇积极为鄂家村解决服装生产中遇到的相关问题,包括原料、质量、技术、销售。
5、鄂家村不得将服装生产技术以任何形式外泄、转让。积极协助炎黄村镇的服装生产、销售计划,必要情况下,需要听从炎黄村镇进行的人员调度安排。
6、鄂家村在生产服装过程中,必须严保质量关,与炎黄村镇执行同样质量标准,不得出现以次充好的现象。服装零售价与批发价固定,由炎黄村镇统一进行调整。
7、炎黄村镇荣誉商人在鄂家村同样享受特殊待遇。鄂家村可以沿用炎黄村镇之荣誉商人协定,鄂家村每签定一名荣誉商人,需要到炎黄村镇登记备案,经炎黄村镇镇长李湛或副镇长若妍审核批准后,才可以参与服装贸易。否则得不涉足服装领域。
8、鄂家村在制作和销售服装的过程中,不得以任何形式抵毁炎黄村镇服装声誉。除了生产与销售之外,每进行一项与服装有关的新工作,都必须上报炎黄村镇批准。
9、鄂家村每销售一件服装,需要缴纳200铜币的授权费给炎黄村镇。炎黄村镇可以根据市场形势自行降低授权费标准,如果想提高授权费,需经双方进一步协商。
10、以上条款双方除不可抗力原因外(如破产、战争、自然灾害等),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背,否则,违约方需一次向对方交纳违约金500黄金,由系统强行征缴。
11、合约效力为一年。
12、双方签名——
炎黄村镇,镇长:李湛
鄂家村,村长:鄂腾
13、公证人签名——
炎黄村镇荣誉商人:万淮
会稽城下辖章安县之凌云部落,族长:吴凡。
2079年10月17日。
合约签完了,双方皆大欢喜,就差没开瓶香槟庆
祝一下了。伙夫老孙这时端上一个木盘,上面摆着几样炒菜和一壶水酒,四人直接就在会客厅里吃喝起来,也算聊表喜庆。
吃酒的时候,吴凡提出自己的染料也想在中原一地设个分销商什么的,问鄂腾有没有这方面的兴趣,鄂腾当然不会拒绝,他们二人接下来又拟定了一个相对简单的《关于凌云部落和鄂家村染料销售分成的协议》,这样一来,鄂家村也获得了稳定的染料来源。
吃完了酒,鄂腾向李湛提出棉花供应的问题。中原地区棉花种植较少,鄂腾希望李湛能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为鄂家村解决一下。
李湛想了一下,打开好友功能,直接给九江县的撞墙的骑士等四个部落族长发信息,这四个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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